防止靜電危害基本措施主要有兩條:一是防止并控制靜電產生;二是靜電產生后予以中和或導走,限制其積聚。一般工業裝置常采用靜電接地的措施。工業裝置防靜電設計,可以由配管、工藝、電氣、土建(有的工程公司為結構)等專業共同配合完成。
一、防止并控制靜電產生
危險化學品在管道中流動所產生的靜電量,與流速的二次方成正比。降低流速便降低了摩擦程度,可減少靜電的產生。主要控制措施有:限制物料輸送速度,管徑越大,速度更要放慢;灌裝液體物料時,從底部進入或將注入管伸入容器底部;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控制反應釜內易燃液體的攪拌速度;在灌裝過程中,禁止用檢尺、取樣、測溫等現場操作,應靜置一段時間后方可進行操作;設備和管道應選用適當的材料,盡量使用金屬材料,少用或不用塑料管;采用惰性氣體保護等。
二、靜電接地
接地是消除靜電災害最簡單、最常用的方法,是防止靜電的最基本的措施。靜電接地連接是接地措施中重要的一環,可采取靜電跨接、直接接地、間接接地等方式,根據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采取正確的接地措施。
1. 管道系統靜電接地的設計
①. 管道在進出裝置區(含生產車間廠房)處、分岔處應進行接地。長距離無分支管道應每隔100m接地一次。
②. 平行管道凈距小于100mm時,應每隔20m加跨接線;當管道交叉且凈距離小于100mm時,應加跨接線。
③. 當金屬法蘭采用金屬螺栓或卡子緊固時,一般可不必另裝靜電連接線,但應保證至少有兩個螺栓或卡子間具有良好的導電接觸面。
④. 金屬配管中間的非導體管段,除需做特殊防靜電處理外,兩端的金屬管應分別與接地干線相連,或用截面不小于6m㎡的銅芯軟絞線跨接后接地。
⑤. 非導體管段上的所有金屬件均應接地。
⑥. 工藝管道的加熱伴管,應在伴管進汽口、回水口處與工藝管道等電位連接。
⑦. 風管及保溫層的保護罩當采用薄金屬板制作時,應咬口并利用機械固定的螺栓等電位連接。
⑧. 與土壤接觸良好的地下直埋金屬管道可不做靜電接地。
⑨. 管道系統的對地電阻值超過100Ω時,應設兩處接地引線。接地引線宜采用焊接形式。
⑩. 有靜電接地連接的鈦管道及不銹鋼管道,導線跨接或接地引線不得與鈦管道及不銹鋼管道直接連接,應采用鈦板或不銹鋼板過渡。
?. 用作靜電接地的材料或零件,安裝前不得涂漆。導電接觸面必須除銹并緊密連接。
?. 靜電接地安裝完畢,必須進行測試,電阻值超過規定時,應進行檢查與調整。
?. 防靜電接地系統應自成網絡,可以共用防雷、電氣保護、防靜電和防雜散電流等接地干線系統。
?. 除兼有雷電引流作用的金屬設備本體外,靜電接地支線與雷電引流支線不相連接。
2. 固定設備靜電接地的設計
固定設備的靜電接地設計通常由設備、工藝、電氣等專業共同配合完成。
①. 固定設備(塔、容器、機泵、換熱器、離心機等)外殼,應進行靜電接地。若為覆蓋設備一般可不做靜電接地。
②. 直徑大于或等于2.5m及容積大于或等于50m3的設備,其接地點不應少于2處,接地點應沿設備外圍均勻布置,其間距不應大于30m。
③. 有振動的固定設備,其振動部件應采用截面不小于6m㎡的銅芯軟絞線接地,不準使用單股線。有軟連接的幾個設備之間應采用銅芯軟絞線跨接。
④. 帶傳動的機組及其帶的防靜電接地刷、防護罩,均應接地。
⑤. 固定設備與接地線或連接線宜采用螺栓連接。
⑥. 與地絕緣的金屬部件(如法蘭、膠管接頭等),應采用銅芯軟絞線跨接引出接地。
⑦. 固定設備(包括管道)的金屬體,如已有防雷、防雜散電流等接地時,可不必另作靜電接地。在生產裝置區內的設備,其金屬體的靜電接地應連接成網。
⑧. 為消除人體靜電,在罐、塔梯子的進口處,應裝設接地金屬棒,金屬欄桿上留出1m長的裸露金屬面。
3. 人體靜電接地的設計
人體靜電接地是裝置運行階段工廠管理的范疇,有的工程在圖紙上設計了人體靜電接地柱。
①. 操作人員在可能產生靜電危害的場所正確使用各種防靜電防護用品,不得穿合成纖維及絲綢衣物。
②. 禁止在爆炸危險場所穿脫衣服、帽子或類似物。